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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賴樹全是科左中旗希伯花鎮兩棵樹嘎查村民,2013年11月至12月,賴樹全在科左中旗希伯花鎮附近村屯收購玉米期間,騙取董根柱、白百清、宋學春、宋學勇、陳玉峰家玉米款共計181 811元。
董根柱說:“2013年11月11日,賴樹全到我家收玉米,以每斤0.90元收我家4萬斤苞米,價值36 000元。賴樹全收我家苞米時說將苞米賣完糧庫算完帳就給我家苞米錢,2013年12月24日,賴樹全還我20 000元。過幾天后,我找賴樹全就找不到了,我打他手機一直無法接通,他們一家人也不在兩棵樹嘎查住了。”
白百清說:“2013年12月6日,他到我家以每斤0.87元收我家78543斤苞米,賴樹全收我家苞米時我們是口頭協議的,他當時說將苞米賣完糧庫算完帳就給苞米錢,可是過了幾天,我找賴樹全就找不到了,打他手機一直無法接通,他們一家人也不在村里住了。”
宋學勇說:“我是開魯縣小街基鎮人,今年在希伯花鎮承包地,暫住在兩棵樹嘎查,2013年12月13日,賴樹全到兩棵樹嘎查我住的地方,以每斤0.87元收我家47000斤苞米,當時他說過兩天給我算錢,可是過了幾天,一直沒有給我錢。12月24日那天,我找賴樹全先要回20000元錢,他當時說剩下的12月28日給我,可是到了12月28日那天我就找不到賴樹全了,我打他手機一直無法接通,全家人都不知道去哪兒了。”
賴樹全說:“我家養了一臺前四后八貨車,每年秋收以后都收苞米。2013年11月份開始,我在希伯花鎮周邊村屯收苞米,因為沒有本錢,收苞米當時不給現金,等我賣到糧庫算完帳后再給老百姓算賬。從11月份開始到12月末我一共收了40多家老百姓的苞米,大多數的糧款都給算清了,只有白百清、陳玉峰等五家的糧款因為當時著急還其他債務我就沒給上。”
賴樹全妻子張艷麗說:“我家沒有本金,就是收完糧食后用他們的錢周轉,每次收糧食后賣到大糧庫,當日算不出來錢,等過后算出來了,賴樹全也沒有將錢馬上付給賣糧戶,暫時挪用還以前的債務了。等誰家追要糧款時追要的急了,就先還誰家一部分,到現在其他賣糧戶的錢都還清了,就剩五家的沒有還清。”
經法院審理判決,賴樹全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同時,法官提醒廣大農村朋友:“目前正值農民賣糧的高峰季節,也是農民辛勞了一年收獲的季節,賣糧時要格外謹慎小心,不能輕易相信別人,碰到陌生人前來買糧食時,要見到錢后再將糧食運出,不能輕易地就將糧食送到某地或送給某人,以免上當受騙,讓自己辛苦了一年的勞動果實付諸東流。”
本報記者 柴志彬 通訊員 韓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