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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按照相關規定通遼市正式執行2014年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科爾沁區、霍林郭勒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4元/小時;開魯縣、扎魯特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時;科爾沁左翼后旗、科爾沁左翼中旗、庫倫旗、奈曼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2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7元/時。截至目前,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執行3個多月,近日記者就執行情況進行了走訪。
執行情況各異 “沒達標我們也沒辦法”
記者連日來走訪發現,科區內有眾多企業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為員工發放薪酬。某企業員工劉娜娜在受訪時表示:“2014年的最低工資標準較2013年有所上調。執行后增加了我們的收入,這是一件惠民的好事。”
此外,也有不少與上述市民境遇相反的事例,記者了解到,科區范圍內有個別企業沒有按照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雇傭小時工發放薪酬。有部分小時工向記者反映說:“執行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后,企業依舊沒有調整我們的薪酬待遇。我們曾多次向企業負責人反映情況,但是企業均已各種理由拒絕為我們漲工資。現在工作很難找,我們只能不再爭取,有苦難言直到現在。”
檢查:拒不整改將依法嚴肅查處
昨日,記者從通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從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期間,自治區將對全區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
記者了解到,此次專項檢查將各類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公益性崗位和事業單位作為重點對象,督促用人單位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檢查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有無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情況;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過程中,有無采取隨意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等手段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使勞動者的工資在扣除加班工資、法定福利待遇后,實際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是否每年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網上備案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責令整改;對態度惡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按《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法人勞動保障信用失信懲戒辦法》處理。記者 丁嬌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