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毀林毀草典型案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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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yu于 2025/08/15 10:00:57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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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加強生態建設成果保護,嚴厲打擊毀林毀草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作用,現將典型案例予以公開通報。
2024年12月26日,科左后旗公安局海魯吐派出所向科左后旗公安局環食藥偵大隊移交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經調查:確認王某某在科左后旗海魯吐鎮轄區林地內種植農作物花生和玉米,占用開墾總面積17.08畝。
2025年7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規定,通遼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作出刑事判決,判處罰金人民幣68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于耕地而言,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一般認定為“數量較大”。對于林地,非法占用并毀壞公益林地五畝以上、商品林地十畝以上的,認定為“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