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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科左后旗積極穩妥推進農村牧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成立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執法力度明顯加大,鄉村面貌明顯改善。全年處理違規放牧行為612起,為2018年全域全年禁牧打下堅實基礎;立案處理涉林違法案件190起,處理濫開墾行為67起、違法建筑37處。
一是搭建三級架構,形成執法合力。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設在旗森林公安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除森林公安局原有工作人員外,從農牧業局、公安局、國土局等8個部門調劑有行政執法資格人員組成聯合執法隊伍。法檢兩院各明確1名副職負責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工作相關案件,成立專門庭室,依法做到快辦快結。旗級設綜合執法局,蘇木鎮設綜合執法大隊,嘎查村設信息員崗位,形成上下聯動的“三級”組織體系。
二是聚焦四大職能,提高執法水平。宣傳職能,引導廣大干部群眾知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大對綜合執法案件報道力度,發揮好警示作用;管理職能,建立和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對九大領域存在的問題依法依規進行管理;教育職能,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后果,靈活運用不同執法方式;查處職能,嚴格履行執法程序,依法行使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嚴厲打擊屢教不改、后果嚴重、影響農村牧區和諧穩定的違法行為。
三是落實四項舉措,規范執法行為。人員管理實行“四個統一”,即統一要求、統一培訓、統一管理、統一考評,全力打造一支紀律嚴明、公正執法、廉潔高效、務實重行的過硬執法隊伍;執法實行劃片管理,將全旗25個蘇木鎮(場、自然保護區)劃分為4個片區,包片人員定期輪崗流動執法,實現執法人員全覆蓋,執法區域無盲區;實行三級“聯動”執法,同步強化執法力量下沉和違法信息上傳,做到上下聯動、力量整合;實行“聯合”執法,將以往多部門執法通過劃轉執法權限,統籌安排,集中執法,改變了以往多支執法隊伍分兵作戰或者推諉扯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