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一掃
本報訊(記者 牧人 通訊員 陳陽) 近年來,全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越來越多,其中涉及患重大疾病的職工家庭也越來越多,這部分職工家庭往往因沉重的醫療負擔而陷入經濟困境。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民生保障作用,減輕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別困難職工家庭的經濟負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時出臺了大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政策規定,凡職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職工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的父母患重大疾病屬自治區規定的大病范圍的或在近一年內發生醫藥費(含門診費)發票超過2萬元(含2萬元)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提取額不得超過近一年內發生的個人負擔醫藥費總額。同時,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封存、本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清償或本人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且仍在有效擔保期內等行為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以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記錄其不良信用,并協調相關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年共為96名重病職工提取380.82萬元公積金,目前已累計為245名重病職工提取1079.86萬元公積金,切實滿足了因病致貧家庭的需求,減輕了他們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