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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紅山區公安局了解到,近日,王某到刑偵大隊報案稱:6月20日凌晨,她在紅山區租住的平房內,被一名男子搶走兩條項鏈,一枚戒指。
(網絡圖)
民警經工作得知,該男子對王某實施搶劫后,給其留了一個電話好嗎,民警經查得知該機主名為李某,克什克騰旗人。民警通過化妝偵查,于6月27日在松山區將嫌疑人抓獲。詢問時,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承認其犯罪事實,民警查看嫌疑人手機,發現有報案人王某的電話,并有多次通話記錄。
經詢問,王某稱其報案時說了謊,她與5月通過微信聊天認識李某。6與19日,李某到赤峰來辦事,兩人約好在其租住的家中見面,當晚李某向其要錢,王某沒有給,李某說去廁所,再也沒有回來,王某出去查看時發現里金項鏈和金戒指不見了,因害怕丈夫發現,在報案時謊稱被搶劫。
在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他趁王某不備,在其家中盜竊兩條金項鏈,一枚金戒指的犯罪事實。民警追回贓款1100元及其置換的戒指一枚。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違法行為人王某因謊報案情被給予行政拘留10處罰。
(via:內蒙古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