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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第二天,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發布的最新公告顯示,一名考生在參加8日上午的文科綜合考試中被認定違規,面臨各科成績無效的嚴處。
公告顯示,該考生在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第三中學考點參加考試。被認定的違規事實是“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擬處理意見是“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在8日上午進行的文科綜合考試中,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東聯現代中學二考點的一名考生也出現在公告名單中。其被認定的違規事實為“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擬處理意見為“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截至6月8日13時,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已在其官網上公布了6名違規考生的考場號、座位號、考生號、違規事實以及相應的處理依據和擬處理決定。
公告稱,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向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并提供相應事實、理由和證據材料。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屆時,將依法依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據了解,2016年高考,內蒙古對考點配備足夠數量的指靜脈驗證設備,對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點的考生進行指靜脈驗證;每個考場配備金屬探測儀,監考員在入場考生將非考試物品放在“非考試物品暫放處”后,對其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和身份認證;嚴禁考生攜帶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礦泉水、金屬首飾、書籍資料、電子設備以及其他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參加考試;考點安裝有偵測引導阻斷無線電信號作弊防控系統或使用其他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并配備作弊克,有效檢測攜帶并使用隱形耳機作弊的考生;每個考場內裝有前后兩個攝像頭,無死角視頻監控考試全過程;每9個考場配備一個視頻監考員,實行網上巡查;考試結束后,回放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