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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貼對象:旗境內直接從事農牧業生產的個人和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
二、報名時間:2016年第一批報名時間為3月10日——5月31日。
三、報名需要材料:購機者本人攜帶購機發票、機具基本信息單(經銷商提供),身份證、戶口本、惠農“一卡通”,到旗農牧業局農機股(302室)辦理申請補貼事項。咨詢電話:2370693
四、購機范圍:凡在自治區補貼政策規定范圍內的購機者均可申請農機購置補貼。
2015年起,全區不再設置特定的農機購置補貼專項供貨企業。凡在我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獲得生產企業授權經銷其補貼產品的經銷企業,均可作為補貼產品經銷商。
五、補貼對象確定:如果當年報名補貼金額超出上級下達的補貼資金時,旗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組織搖號等方式產生補貼對象。
六、補貼機具種類:購置補貼機具必須是我國境內生產并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補貼產品有效期限以年度為單位;自治區財政資金單獨補貼的畜牧業機械可以擴大到自治區選型產品范圍。具體品目見我區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農牧業機械化信息網)
七、購機者當年未獲得補貼的,下年度依搖號順序優先補貼;國家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變動,終止的,按變動終止情況執行。
八、購機者和農機經銷企業對其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材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旗縣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九、補貼方案是通農牧發【2015】79號文件。
十、報名受理時間3月10日——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除節假日外)。
科左后旗農牧業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