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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了解到,為加快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各項工作,盡快實現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信息平臺“四統一”,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的不動產登記體系。根據自治區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區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相關通知,我區將在2015年底前完成盟市、旗縣(市、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建設。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快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將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整合到國土資源部門。要合理安排不動產登記工作場所,充分利用現有的政務服務平臺等資源,安排不動產登記窗口和檔案存放場所。同時要充分運用云計算技術,依托政府云或“國土資源云”等信息平臺,整合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通過數據交換接口方式,有序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整合,逐步實現國家、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農牧業、林業等部門橫向、縱向的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以及不動產登記信息的依法公開查詢。
此外,對于新老證書的銜接,要實施統一登記前已經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今后通過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逐步更換成新證書。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動產權利人更換證書;對實施統一登記后申請登記的,統一發放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對農村牧區土地、草原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給予5年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