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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自治區發改委就新的《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舉行媒體通報會。會上,記者了解到,本次《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修訂,主要是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充分賦予各類市場主體的定價自主權,堅持能放開的堅決放開、能授權的堅決授權基層,共計取消政府定價項目83個,縮減幅度達到58.3%。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先后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審定,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政府保留14項定價目錄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內蒙古自治區保留的定價項目主要是電力、燃氣、供排水、供熱、交通運輸、住房、醫療服務、教育、文化、養老、殯葬、環保、環衛以及重要專業服務價格(收費標準)。
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王金豹說,這些行業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性收費,一是具有網絡型自然壟斷地位,二是目前具有壟斷性服務特點,三是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
據了解,本次《定價目錄》修訂,強化了保基本,對于醫療、教育、養老、殯葬等重要公益性服務,合理區分基本和非基本服務,基本服務政府定價管理,推進非基本服務價格形成市場化;限壟斷,對于水、電、氣、交通運輸等重要公用事業中的壟斷環節,以及市場競爭不充分或服務雙方達不到平等、公開條件的專業服務納入政府定價管理。
28項定價授權盟市旗縣政府管理
在《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上,記者看到,將通過區內短途管道供應的車用壓縮天然氣銷售價格、轄區內通過管道供應的煤氣及未通過區內短途管道供應的天然氣配氣價格和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授權盟市人民政府管理;將公共管網供應的自來水、再生水銷售價格、集中供熱出廠和銷售價格、出租車運價、尾氣檢測收費標準等授權盟市和擴權強縣試點旗縣(區)管理;將旗縣(市、區)所屬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及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授權旗縣(市、區)管理。
王金豹告訴記者,授權盟市旗縣政府管理的有28項,占政府全部保留項目的32%,授權擴權強縣試點旗縣(區)管理的項目有16項。
取消畢業生就業服務費等項目收費
記者了解到,此次,也放開了自治區儲備糧食、儲備化肥、兩堿外工業鹽、民爆器材、種子、罐裝石油液化氣等商品價格以及機場客運班車收費、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費、會計、審計事務收費、資產評估收費、招標代理服務費等服務項目收費。取消了商品條形碼制膠費、條碼檢測服務費、異地交易車輛費、畢業生就業服務費等專業服務項目收費。
王金豹告訴記者,放開的這些政府定價項目,他們的競爭是充分的,放開后大多數項目都會主動下調收費標準,下調主要是來自市場同行給予的競爭壓力。
《定價目錄》發布實施后,自治區有關部門將多措并舉,確保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保持基本穩定,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對于經營者自主定價項目,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督促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推進價格誠信體系建設,嚴厲查處價格欺詐和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動態,引導行業協會、專業組織開展價格信息服務,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信息透明度。
2015—2016年度供暖費不下調
再過半個月,呼市將迎來供暖季。在此次《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中,供熱收費項目名列其中。
近兩年來,面對煤炭價格連連下跌,供暖價格卻紋絲不動的情況,首府市民對下調供暖價格的呼聲越來越高。因此在會上,記者就供暖價格是否下調的情況進行了提問。
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王金豹告訴記者,從理論上來講,煤炭價格和供熱價格是聯動的。2008年,對供暖費用進行了普遍上調,但是并沒有調到與當時煤炭價格相匹配的程度。雖然目前煤炭價格明顯下降,而2008年調整的供暖費用并沒有形成供熱企業的暴力現象。因此,2015—2016年度供暖費不會下調。
“目前,呼市地區參與供熱的企業有100多家,有的企業盈利,有的企業虧損,每個企業經營的成本不一樣,價格很難定,而供熱問題單從一個企業入手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去年,針對市民的呼聲,相關部門進行了成本監審,結果顯示供暖費沒有下調空間,主要原因在于物流、人工、水電的費用上升。”王金豹說,下一步,針對供熱問題將出臺一個指導性意見,指導供熱價格。
(記者 杜柏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