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通遼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了解到,為確保空域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規范全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充分發揮人工增雨、高炮防雹工作的社會經濟效益,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2014年通遼市全市火箭增雨作業期為全年;4月1日至10月1日為飛機增雨作業期;5月10日至9月30日為人工防雹作業期,作業區域為通遼市境內。
據了解,目前通遼市使用兩種增雨火箭發射工具,分別發射烏海556廠生產的RYI-6300型、云南886廠生產的JFJ型和江西9394廠生產的BL-1A型火箭彈;人工防雹發射器具是“三七”高炮,炮彈為3305廠生產的JD-89人雨彈。
火箭彈、防雹炮彈均為軍工產品,具有一定的故障率。因此,為確保全市范圍內及周邊地區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通遼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提醒各旗縣區、鄉鎮蘇木及周邊地區的廣大干部群眾,如發現未炸彈頭或火箭彈殘骸,要及時上報當地人民政府,由當地氣象局組織處理,嚴禁非專業人員挖彈、拆彈,以免發生危險。作業時,禁止非作業人員圍觀;一旦發現卡彈等故障,要迅速撤離作業現場,并上報當地主管部門,由專業人員進行處理。
有關部門在組織火箭增雨作業或高炮防雹作業時,要嚴格遵守作業規范,最大程度地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丟失彈藥或發生作業等安全事故,事故地旗縣氣象局按規定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當地公安機關、上級氣象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拍照、錄像,分析事故原因,以明確事故責任。與此同時,還需協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記者 寶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