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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
商品過度包裝的簡單判定方法:“一看、二問、三算”簡單判斷商品是否屬于過度包裝。“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裝是否為豪華包裝,包裝材料是否屬于昂貴的材質;“二問”,就是在不拆開包裝的情況下,問清包裝層數,判斷糧食及其加工品的包裝是否超過3層,其他類食品及化妝品包裝是否超過了4層;“三算”,就是要測量或估算外包裝的體積,并與允許的最大外包裝體積進行對比判斷是否超標。3個方面只要一個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為不符合標準要求。
術語和定義
1.過度包裝:指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要求的包裝。
2.銷售包裝:以銷售為主要目的,與內裝物一起到達消費者手中的包裝。
3.內裝物:包裝件內所裝的食品或化妝品。
4.包裝層數:完全包裹內裝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裝的層數。
5.綜合商品:包裝內裝有兩種及兩種以上食品或化妝品的商品。
注:形成綜合商品的兩種及兩種以上商品,必須是同為食品或同為化妝品。綜合商品的包裝空隙率應以單件凈含量最大的產品所對應的空隙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