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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適應國家輸配電價改革與市場化售電工作開展,更好的服務政府和廣大電力客戶,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1〕809號)規定,國網科左后旗供電公司將于2022年3月開展按自然月抄表調整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2022年3月份,國網科左后旗供電公司按客戶原抄表例日抄表算費后,統一調整全部用電客戶的抄表例日至次月1日0時,并按客戶調整后的例日再次抄表發行電費。兩次電費賬單的“電費年月”均為2022年3月。
2.按自然月抄表調整后,抄表例日均為次月1日0時。客戶月度電費賬單對應顯示當月電量及電費明細。如4月電費賬單,顯示4月1日0時—4月30日24時電量及電費明細。
3.用電客戶可通過網上國網APP及時獲得用電信息。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國網科左后旗供電公司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