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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旗結合農牧民信貸需求、農畜產品成長周期和農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等因素,創新“一高一低,一長一短”的信貸新模式,大力推進農村牧區金融改革。
一是提高貸款額度,實現貸款額度合理。結臺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牧民信用狀況,根據農牧民種植面積、養殖狀況、抗風險能力及信用狀況,放寬權限,提高信貸額度。
二是降低貸款利率,實現貸款成本優惠。金融機構主動適應利率市場化的競爭形勢,轉變經營思路,降低貸款利率,減輕百姓負擔。三年來,僅旗信用聯社已通過讓利為農牧民減輕經濟壓力近1 億元。
三是延長貸款期限,實現貸款期限靈活。常放常收,避免集中放貸,打破了“舂放秋收冬不貸”的貸款發放格局。旗信用聯社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為農牧民辦理舂耕備耕貸款;6、7 月份,辦理二次追肥、抗旱減災貸款;常年為養殖戶辦理養殖貸款;種植業貸款收貸期限根據農戶賣糧時間可延長至次年;養殖業貸款收貸期限根據養殖品種不同,最長延長至三年收貸。
四是縮短信貸流程,實現貸款使用方便。在推行授信政策建立誠信環境的基礎上,減少辦貸手續,農牧民只需持貸款證及相關身份證明一次住就能拿到信貸資金,以往至少需要20 天的信貸流程,現在只需2個工作日。